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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学工通知】2015—2016学年综合测评注意事项
来源:经会院 日期:2016-05-27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
 

一、相关任务

(一)2013、2014、2015级全体同学:

1、自我评分;

2、准备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(复印件);

(二)班级综合测评小组:

1、做好宣传准备工作;

2、以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的名义为班级每个同学打分(打分范围为98—85);

3、收交本班学生附加分证明复印件(背面写明班级、姓名、学号)

4、小组评议充分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真实反映同学的实际情况。

 

二、操作步骤

1、登录二外首页“数字化校园登陆”;www.bisu.edu.cn

2、用户名:学号,原始密码:出生年月,例如:199003(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);

3、个人自评:

点击学生一体化,进入综合测评子系统(如无法进入,为未注册学生,请及时与年级辅导员老师联系),点击个人自评——自评分数表;填写完毕之后点击提交(填写一定要慎重,提交之后不可以更改)

三、加减分项目

1、创新学习:

发表学术论文、出版学术著作、学科竞赛(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)、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。

2、文体奖励:

体育竞赛类、文艺竞赛、书画竞赛类;

3、社会工作:

各级各类学生干部、宿舍长、优秀运动员等不需要自己申请,由学校、学院统一认定加分。

先进班集体、班级之星、新生运动会等无需自己申请。

4、荣誉称号:

国家级、省部级、校级(不包括基于上次综合测评所评出的三好、优干、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)

5、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:

只包括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者和公益活动(需要自己提交申请,并附能证明学时的相关证明)。

专业实习及实习期间相关成果不予加分。

6、其他加分项目参考《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在学校、学院、班级、宿舍或各个职能部门担任职务的不需要自己申报附加分,由相关主管部门统一考核加分并统一录入;

2、个人申请的附加分项目都需要递交证明或证书复印件,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,视为无效;

3、所申请项目必须在2015年6月1日——2016年5月31日内。

 

五、时间要求

1、本人申请个人自评和附加分项目登录截至到5月31日24时,过期未登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本学年综合测评评定。并于31日17点之前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统一收交本班学生附加分证明复印件(背面写明班级、姓名、学号),同时班级测评小组需填写加分导入表(见附件二)。

2.综合测评小组上交本班小组评议统计表时间为5月30日17点之前,提交统计版的电子版和打印版由全体评审小组成员签字。

 

经贸与会展学院

2015—2016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小组

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

 

附件1: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(2014年学生手册)

附件2:加分导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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